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家属可以拿回。
《刑诉法》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因此亲属可以到公安机关询问能否发还。
拿不了了。当时进派出所的时候还行,但要给好处。派出所也不会要你的东西,他会帮你保管,出来后还会给你的。
可以的,不过现在我就不知道行不行了,07年的时候是可以的。现在应该也可以的。
和案件无关的东西可以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