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一天老板扣除十天工资合理吗?

2025-05-18 10:35:1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如果你的“实习期"(实际上我看得出,你们是劳动合同关系)已满一个月,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索要双倍工资。

第二,老板短信解除合同关系是无效的,因为他没有给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不能胜任工作是需要事实依据的,比如你没有完成双方约定岗位的本职工作。不是说你不适合就不适合。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要付你至少一个月的补偿金,或者,你不同意解除而继续上班(实际上,私人企业没有必要)。
三,旷工一天罚10天就你的情况不合理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的管理制度要让劳动者明知,也就是应该主动告知你。牵涉到此类纠纷,企业要举证说明你知道相关管理规定,比如你的员工手册学习签名等。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相当于没有此项规定,要双方协商解决。
四、你可以就我说的问题和老板沟通,如果老板不同意,你就告诉他要找劳动局监察大队。一般小企业不去惹劳动局,因为他们和劳动局打交道也要付出成本。

回答2:

看来你真的是刚毕业的,一般像这种情况只能认了 同时增加了一些人生阅历。那么你是在私企还是国企打工呢?不同的地方老板处理员工手段也是不同的

1。要么是 你真的被人忽悠了,你的老板就为那十天工资动容吗,应该是私企吧。
2。你真的不适合 至少在老板的眼中你太青瓜蛋{所以会忽悠你}
3。要知道打工者的心态是总抱有自我希望,和自我开解。 而一个老板的眼中却要求的是一个:能思老板所思,想老板所想的优秀员工。这牵扯个人利益观念,懂吗?所以他能成为老板。
4。你也不必难过,如果我是你:我会‘一表人才’的去他的公司。跟他只说一句话就走。(谢谢您能让我在贵公司历练,我想这里确实不适合我。因为,我在这期间我失去的不只是十天的工资,还同时也失去了 对这个公司未来前途的信心,因为,我的老板眼光不够远。再见)
呵呵,小朋友 未来会好起来的,不过我想你以后在任何一个地方打工时,也不要因为一些可以克服的小事来影响自己的尊严啦,祝福你!

回答3:

你上了多长时间的班了?

“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关于旷工 劳动合同法上没有明文规定
一般是公司内部的企业规定
这要看公司的员工手册怎么写的了

回答4:

什么怎么办?先看可以争取解决不,不行也就算了。社会上不公平的事多得很,被警察捉错入狱的少吗?被骗黑工地作奴隶的少吗?被迫作鸡的少吗?醒醒吧,兄弟。社会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些,你要学会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