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资质注销如何办理

2025-05-19 06: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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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建设部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有关资质证书变更: 【国生教育】为你解答
   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
  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
  企业申请除上述内容外的资质证书有关变更,申报材料按下述要求报省建设厅办理变更手续。
  (二)由省建设厅和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资质变更手续,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变更材料,报原资质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企业名称变更
  (1)原资质受理单位盖章同意的企业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变更后的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7)工商变更登记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1)原资质受理单位盖章同意的企业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或主管部门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的安全考核合格A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变更
  (1)原资质受理单位盖章同意的企业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的任命书;
  (4)职称证、劳动合同、身份证和有权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其中,企业负责人变更,还需提交个人简历和安全考核合格证A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变更还需提交个人简历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金、注册地址变更
  (1)原资质受理单位盖章同意的企业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其中,注册资本金变更,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和企业股东会决议原件和复印件。
  5、由省建设厅、设区市实施资质许可的企业跨市、县变更工商注册地的,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十五)条办理。
  6、注销
  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或者企业依法终止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2、证明其原因的有效文件。
  (三)补办
  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可以申请补办。需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补办的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证书增补审核表》;
  3、在《中国建设报》等全国性建设行业报纸或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备注:、资质许可分级
(一)由建设部实施的资质许可:
  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2、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3、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4、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
  5、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6、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等四个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二)由省建设厅实施的资质许可:
  1、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    列一级资质和钢结构、桥梁、隧道、核工业、海洋石油、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