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搬运工摔伤赔偿责任的问题?

2025-05-15 21:28:5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首先,张先生与甲乙两人是雇佣关系,那么雇员受伤,雇主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虽然两人的行为超出了雇佣的范围,但是两人的行为是属于为了延续雇主的利益而为的行为,肯定会被认定为雇佣关系的延续。
其次,买方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因为买方的操作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买方属于实际侵权人。
所以,本案卖方与买方均需要承担责任的。应该属于连带责任。

回答2:

张先生已经与搬运工之间的合同结束了,再者说搬运工超出张先生的授权范围,所以张先生对搬运工的受伤原则上不承担责任,而是由买家承担责任。

回答3:

买家要求搬运工将瓷砖通过龙门架运至三层,超出了你们事前的约定。买家与雇工应看做是帮工关系。不过你们的事前约定必须得甲乙俩搬运工和买家的认可,否则空口无凭,对方如一口否定你就难以证实。最好事前与之谈一次话,证实口头协议的存在,录下音来,作为证据。
以上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