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的,台湾的结婚手续在大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台湾男人要跟内地女人结婚的时候,要提交单身证明,如果没有这一项,是没辨法跟内地女人结婚的啦,那你说有没有具法律效力呢?其实两岸是相互承认的啦!!不要犯重婚罪!!
先不管台湾那边法律效力
在大陆结婚
双方必须持有户籍地所开出的单身证明
尤其是涉外婚姻
男方是台湾人
你认为男方在台湾开的出单身证明吗?
既然男方开不出在台湾的单身证明
那要如何在大陆办理结婚呢?
等被大老婆抓 然后财产都归大老婆!!
有那个大陆未婚女人愿意嫁!!
不可以的
一样是犯重婚罪
还真是不知羞耻
连二奶都公然问这种问题了
你就这么想当他们的2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