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性,今年五十七岁,公司房子卖完了,要走人,有赔偿金吗?

2025-05-18 17: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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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女性,57岁,按照我国的法律,你应该是退休了,请问:你是被临时雇佣的,还是返聘人员?从事的什么工作?若不是正式员工,签的也只是临时合同,你需要看清楚合同中的内容,只要公司的行为符合合同的规定,那不可能有什么赔偿金的,即便有经济补偿,也不是赔偿金,而是遣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