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人哪个懂法律的帮帮我?

2025-05-12 08: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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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你可以起诉提货人的老板,因为提货的人无论他与他的老板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他提货的行为都是职务行为,后果应有老板承担,如果他用车的方法明显违反操作方法你当然也可以连同他一并起诉,但是我认为考虑到支付医药费及相关费用的能力,你起诉老板即可。
目前,你可以先和他的老板协商,现在医药费不是由那个老板在出吗,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还有就是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你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祝你早日康复(*^-^*)

回答2:

如果你与冷藏厂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也可以请求提货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如果你与冷藏厂是雇佣关系,既可以请求老板,也可以请求提货人承担民事责任。

注意:申请工伤认定(个人)时效是一年(自事故发生之日),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时效是一年(自损失确定之日)

参考法律:
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答3:

应当找老板,因为这是雇主替代责任,也就是说老板是一种间接责任,即使不是他的侵权行为造成损害,但由于他是雇主按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至于雇主和雇员的追偿,和你的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与你无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回答4:

属于工伤,首先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此外,你可以找到直接侵权人,请求赔偿

回答5:

是在上班时受到的伤害是工伤,你应该将受伤时诊断证明,住院的相关的材料准备好,然后到律所找以为律师作为你的辩护人,起诉你的老板以及开车的人。(民事案件可以在法院调节未必要起诉他们)
建议找一位律师,程序有点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