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起征点的问题,根据经营范围区分,分别属于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征管,因您所反映的具体情况不清,我暂就国税部门的起征点具体规定说明如下:销售货物的个体商户的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主要指加工修理修配业务)的个体户,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数缴纳增值税的流动商户,每次(日)销售额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