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丢失了 怎么办

2025-05-16 06:30:4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可以凭身份证到原先认定工伤的劳动局重新领取一份。

回答2:

  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查阅档案,申请复印,加盖人社局印章可作证明文件。
  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工伤认定决定书》保管期限50年。

回答3:

法律分析: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布的法律文书,用来证明该劳动者是否因工受伤即为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丢了是能够补办的,补办证书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那么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去补办呢?补办时可以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办理。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