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官制度的特点是如下:
第一,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第二,严格考核,晋升唯功。
第三,政治中立,职务常任。
第四,官纪严明,待遇优厚。
西方各国对文官称谓不同,范围各异,但基本上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而被录用担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主要内容:
1、任用制度。文官的任用有两层含义:一是将非文官录用为文官 ;二是录用的同时或录用后授予其一定的职务。主要有4种形式:选任制、考任制 、委任制、聘任制 。每个国家根据本国情况 ,往往采用1种或同时采用几种形式。
2、文官的权利和义务。权利方面,主要有身份保障权和工资、退休金、抚恤金的领取权;义务方面,主要有执行职务、服从命令、严守秘密、对国家忠实、遵守法令、保持“政治中立”等项义务。
3、职位分类。将各种职位制出职级规范,作为考试、任用、升迁、工资、考核及人事行政管理的依据,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美国的“ 职务分类”,二是英国的品位分类。前者以“事”为中心,后者以“人”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