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关于从严管理电动车通行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平安建设要求,强化萧山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萧山区“奋战两百天、全力保平安”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部署,公安机关将从6月14日起依法从严查处以下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电动车不按规定载人,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一律扣车并对驾驶人罚款并处拘留。
二、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一律扣车并对驾驶人罚款并处拘留。
三、酒后驾驶电动车,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扣车并对驾驶人罚款并处拘留。
四、驾驶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一律扣车并对驾驶人罚款并处拘留。
五、因涉嫌驾驶电动车交通违法被查处过程中有反管理行为的,一律对反管理人员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