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途经香港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目的地为中国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内地前往第三国(或地区)者,出示联程机票和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或合法居留证(如“绿卡”、有效工作、学习签证等)后,可在香港停留7天,免办进入许可。
扩展资料:
下列持中国护照者前往香港,无论其停留时间长短,均应申请进入许可:
1、赴港受雇就业、进行演出、举办展览者;
2、赴港就读,接受职业培训,或接受工业、商业训练者;
3、拟在港工作、定居者。
申请香港特区进入许可,可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也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
部分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的香港特区进入许可,需征求入境事务处意见,一般需时约1个月。无特急或加急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开普敦总领馆-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前往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