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生计生委回复:根据《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规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享受条件:(同时具备)①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②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③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④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80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