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
1、参合农民在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规定范围内的药品费按25%比例补偿,每月与镇合管办结算一次。
2、参合农民在镇卫生院就诊,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按25%的比例补偿,每人年限补500元;
3、肺结核,精神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糖尿病,Ⅱ、Ⅲ型高血压病门诊医药费按50%比例补偿,年限补3000元。
(二)住院
1、参合农民年度住院医药费实行分段累计补偿,补偿标准如下:
费用分段 补偿比例(%)
镇级定点医疗机构 区级定点医疗机构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外医院
5000元以下 45 35 30
5000—10000元 50 40 35
10000—30000元 55 45 40
30000元以上 60 50 45
2、年内两次以上住院者累计结算,按比例补偿;跨年度住院患者,必须连续参合方可补偿。
3、尿毒症,肿瘤病人放疗、化疗,慢性活动性肝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费用,按同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计算,累计分段补偿。
4、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偿。其中:正常分娩100元,剖宫产200元。
5、住院分娩产妇合并并发症的医药费按住院补偿比例进行补偿。
6、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含中成药)费用补偿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提高5%进行补偿。
不住院 也就是在门诊看 是20%吧 住院听说是65%,可我前几天住院一周 单据上总共2千多 报销后交995 我特地算了下 才五十出头% 真不知道医院搞什么 。还有医院里黑的一塌糊涂 药价正常是外面药店的十几甚至几十倍 我就不明白了 明明是国家公立医院 为什么要黑成这样 人心真的是坏了 社会真的是脏了 真正要医的是这个国家 是这个破烂的社会 所以真是那句老话——有什么都不能有病啊
不住院30%。。住院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