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凭文书官靠印不承认也要拿出来不承认的证据,不可能口头上不承认,这个借贷关系就无效了。小金额的借贷关系,只需要有借条,法官就会认可借贷关系的真实有效的存在。除非是债务人有其他的证据能够推翻借贷关系的存在。
借条上面她签字了没得,盖手印了没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