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政策出台,下班途中顺路去菜市场买菜,或者顺路去学校接孩子受伤,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这个问题做出了肯定的回答。这些都算工伤!兼职的工作者只要能够拿出与工作单位相关的证据(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也应参照执行。
兼职,你是否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呢?
如果没有,只有兼职协议,不属于劳动关系的,只算劳务关系的,是无法申报工伤的,兼职的地方也没给你报工伤险吧。
就只能找超市的承担一部分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应该可以的,你先跟你的领导协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