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解和宣判时间

法庭调解不成功,宣判要等3-6个月,这个时间从哪天算起?
2025-05-22 19: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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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庭调解不成功的,宣判等3---6个月,这个时间是从人民法院立案之次日算起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民事案件有一个审理期限, 审理期限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行政案件从立案之次日起至裁判宣告或调解书生效之日止的期间。审理期限从人民法院立案之次日起开始计算。反诉案件和追加当事人的案件,从立案受理反诉和决定追加当事人之次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可再延长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三个月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选民资格案件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法庭调解不成功的,宣判等3---6个月,这个时间是从人民法院立案之次日算起的。调解并不影响审限的,法官必须在审限内作出判决。因此,只要不存在延长审限的例外情形,从立案次日起,3--6个月内必须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