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的本质其实是分销。
传统的商品零售流程有4类角色:品牌方、分销商、零售商、消费者,其中分销商和零售商,就是扮演分销的角色,而这个流通环节就是微商们的“天堂”。大家都觉得互联网应该会消灭中间商,所以微商这样赚差价的模式不应该存在。
但是就像大家一开始觉得互联网会消灭线下一样,现在互联网公司都在做线下,争夺新零售这条赛道。除了大家熟悉的阿里、京东,内容电商的代表“一条”9月也在上海连开了几家线下店了。
物体并不一定会随着两点之间距离最短的路径运动,而是会以耗能最小的方式方式运动。
随着线上获客成本的不断提升,线下成为互联网公司的新宠。同理,随着线上获客成本的不断提升,转化率的不断下降,只要分销模式的效率高,转化好,那么微商的熟人分销模型成为“兵家必争之地”。
如果说,传统的产品流通流程是:
那么,加上互联网技术的流程应该会变成:
一体化:依托互联网开放的平台资源,品牌方可以更加容易进入流通环节,比如:直接开天猫店、拼多多店、微商城。
微商化:在自己有店之后,品牌方直接找到有能力的微商组织,设置好分成比例和激励措施,微商可以直接把商品铺到末梢的市场。
社群化:微商帮助品牌方建立商品社群,品牌方在朋友圈投放朋友圈广告,配合微商在朋友圈开单,全流程数据化可监控。
微商通常来说就是代理,而代理包含于微商。\x0d\x0a微商:微商是以传播,直销模式进行的新型营销,简单明了的运营,让广大群众更容易接受。微商模式,以最低营销成本,扩大成本盈利。它没有门栏,人人都可以做,微商给人群带来了巨大商机,同时也把微商发展提前了。\x0d\x0a代理:在国际贸易中,商业上的代理是指货主或生产厂商(委托人),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将指定商品交由国外客户代销的一种贸易方式。\x0d\x0a代理商在代理业务中,只是代表委托人招揽客户,招揽订单,签订合同,处理委托人的货物,收受货款等并从中赚取佣金,代理商不必动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不负盈亏。代理双方通过签订代理协议建立起代理关系后,代理商有积极推销商品的义务,并享有收取佣金的权利,同时代理协议一般规定有非竞争条款,即在协议有效期内,代理人不能购买、提供与委托人的商品相竞争的商品或为该商品组织广告;代理人也无权代表协议地区内的其它相竞争的公司。在国际贸易中,诸如销售、采购、运输、保险、广告、金融、诉讼等都广泛采用代理方式。当前世界贸易中有较大的比重是通过代理商这条渠道进行的,我国在进出口业务中也广泛地运用了代理方式。委托人通过代理方式,利用代理人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销售渠道及其专业知识,委派代理人去开拓市场,组织销售和进货,进行售后服务,传播信息等,可避免因设立分支机构带来的人员、财务上的负担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等各种问题。代理人则可得到一定的佣金报酬。\x0d\x0a代理方式按委托人对代理人授权的大小,可分为一般代理、独家代理和总代理。
分销是销售产品的一种渠道,厂商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扩大自己的销售渠道。微商可以是分销渠道中的一员,也可以是厂商。
如果是刷屏形式的微商没意思,发展空间很小,空间很受挫。分销就是,推广商品拿分润这样的形式,众项网络的直播分销、社群分销解决方案、产品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