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注销时,里面可以有余额吗

2025-05-23 00:12:51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不可以。

《银行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持卡人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可申请办理销户。销户时,单位人民币卡帐户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帐户。

单位外币卡帐户的资金应当转回相应的外汇帐户,不得提取先金。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

扩展资料: 

《银行卡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 开户单位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因交通不便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限。大中城市和商业、服务业比较集中、营业时间较长的地区的开户银行,应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

同一帐户月透支余额个人卡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单位卡不得超过发卡银行对该单位综合授信额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可参照的单位,其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10万元。

第三十六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依照规定,核定开户单位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限额,由当地开户银行核定,报同级人民银行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