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伤残鉴定之后,需要再次进行伤残鉴定是需要在上次鉴定一年之后才能力鉴定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