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合同到期是否续签需提前通知。
2、别人已续签,而你还未接到通知,究竟是什么原因,尚不得而知。你可以直接向公司发问,也可以不问而静观事态发展。
3、由于你不具备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公司可以不再与你续签。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况,应向你支付2008nian1yue1日起至今的经济补偿,即5个月工资。
4、未续签劳动合同但继续工作,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公司需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二倍的工资。
问题补充:
我以向领班主管询问,他们已经早把续签意向书送人事部门,我在意向书上签的是同意续签,合同期现已过,公司没通知我签合同,我现在可以认为公司不和我签合同吗?如果现在公司通知我签合同,我现在不同意签,是否有补偿?我听说合同到期自己不愿意签的没有补偿是不是?谢谢由于合同已经过期,此时公司再通知你续签劳动合同时,你可以拒绝。
公司应解除与你的事实劳动关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2008年1月1日至合同到期时的5个月工资;另一部分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0.5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通知,也没有续签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一种是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你就按正常的离职手续办理就可以了;第二种是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可能的遗漏,你可以直接去HR部门问讯原因后,续签或离职;第三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