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账务处理是小事,增值税下面直接增加几个明细即可,进货,发货时借贷个进项销项即可,重要的现有存货的处理。
2.你进货时估计拿不到专用票,不得抵扣,但你销售时得按17%的税率走,就有点麻烦了,可以以下几种方法解决:
一、认定前及时处理现有存货
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将存货及时处理掉,这是最简单、直接、有效的方法。可以折价处理,只要折扣额低于多缴的增值税,对企业还是有利的。
二、退资重购
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库存存货,可以采取退货重购的补救办法。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如果原来的供货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跟对方商量原来的存货作退回处理,
重新采购货物,让对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如不是一般纳税人,尽量让对方到税局代开专用发票。
但这种办法会受到供货方的限制,对方不一定会同意,一来手续麻烦,二来对方税负有可能会增加。所以此方法只能作为考虑办法之一。
三、做好供应商的重新筛选
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需要取得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要对供应商进行重新筛选,不能提供专用发票的要考虑换掉,或要求对方到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这一点对公司成为一般纳税人后非常重要。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一、转之前的库存,库存成本按小规模的核算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库存成本不用调整,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二、从转之后开始才涉及到增值税抵扣的问题
1、转之后的商品采购 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 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转之后的商品采购,如果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如果贵公司有转为一般纳税人前,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在转之后,你可以让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前面已经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