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是在秦朝和汉朝时作为质量单位使用。1石=4钧=120斤。一斤大约为258.24克,那么一石就大概有31公斤。
“石"在古代作为容量单位,相当于重量,在不同的朝代和不同的粮食都有所不同。在三国时期,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石主要用来计量粮食,稻谷、粟等。
出土的有一件铁质秦权,上面的铭文显示这枚铁权的重量是一石重。根据铭文显示,这件秦权为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时的标准秦石权。
扩展资料:
在不同的朝代和不同的石有所不同。
1、汉代1石=2市斗,1市斗=13.5斤,1石=27市斤粟。《汉书·律历志上》:“权者,铢、两、斤、钧、石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隋书·律历志上》:“十黍为絫。而五权从此起。十絫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五权谨矣。”
2、宋代1市斤是640克。宋代1石合92.5宋斤。据《梦溪笔谈》卷三“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因此,在宋代1石合92.5宋斤,即59.2公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石
“石”是在秦朝和汉朝时作为质量单位使用。
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则一石就是一百二十斤。
汉代时的一斤,大约为258.24克,那么一石就大概有31公斤。
1汉石等于120汉斤,大约是15公斤。实际上,在应用的时候,因为粮食的种类不同,换算出来的结果而不相等。通常1汉石也就是120汉斤指的是粟。
如果是稻谷,换算成汉斤的话,则为100~120汉斤。我们所说的大米,则换算最高至为1汉石等于160汉斤。
石,读音dan,音同“但”,作为计量单位,有两个用法:
1、容量单位。
10斗为1石。
2、重量单位。
在汉代,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汉书·律历志上》
“石"在古代作为容量单位,相当于多少重量,在不同的朝代和不同的粮食都有所不同。
在汉代,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汉书·律历志上》 作为容量单位,石主要用来计量粮食,稻谷、粟等等。
据《秦汉经济史(上)》认定:汉代1石=2市斗,1市斗=13.5斤,1石=27市斤粟。汉代1石为20000毫升,1斗为2000毫升。即秦汉时期1斗禾重2.7斤,这也是以实物测量所得数据。
据宋代沈括的《梦溪笔谈》卷三“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因此,在宋代1石合92.5宋斤,1石大米就有59200克,即59.2公斤。
“古代常用容量单位由小到大有升、斗、斛(石)、钟,通常学者们认为斛和石相通,自秦汉开始它们之间都是十进制。
汉代1石=2市斗,1市斗=13.5斤,1石=27市斤粟。汉代1石为20000毫升,1斗为2000毫升,即秦汉时期1斗禾重2.7斤,这也是以实物测量所得数据。”
宋代1市斤是640克。宋代1石合92.5宋斤(沈括的梦溪笔谈卷三有,“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因此一石大米就有 59200克,即59.2公斤。
《关于古代粮食钟亩、石的问题》 (作者:佚名)
林甘泉主编的《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史(上)》
“石”是在秦朝和汉朝时作为质量单位使用。
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一石为一百二十斤。
汉代一斤大约有258.24克,一石大概为31公斤。
也就是说虽然在东汉三国时期,一石是一百二十斤。
但那是汉朝时期的度量衡。
换算成现在的秤来秤一下,大约是62斤左右。
三国时期 1石 = 4钧, 1钧 = 30斤,所以1石等于12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