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这有一个房屋产权的问题。。
法律上规定房屋产权的所有人是看房产证上的名字的。
也就是说只有房产证上的人,才是房屋真正才产权人。而与谁是出资方并无关系。
向您说的这种情况,要看是否有附属协议了。。就是说当初买房子的时候有没有协议声称是你出钱,挂乙方姓名。但房屋归你所有。。
如果没有。。那法律上就认定这个房屋应该是乙方的了。
他也可以不给你这9万块钱的。。。
最主要的证据就是当初买房屋时,你跟乙方约定好的协议书。。
如果没有。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乙方的要求从道德上说不过去。。但从法律上不好反驳。。。
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你说的都不详细啊。那么现在房产在谁的名下呢。甲用乙的名义买的房子,房子也是乙出资的,只要证明了这些事实,房子就是乙的。乙的要求是合理的。
看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 就是谁的房子
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