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话恐吓.(专业律师请进.非专业勿扰.)

2025-05-14 19:13:4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本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予以解答。希望能够令您满意。
  先说出本人的意见:1)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虽然需要初步的证据,你可以向电信部门予以调查即可。再者,公安机关有着强大的侦查能力,是会查清楚的,并且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是公安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

  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从你的描述可以看出,这样的电话恐吓已经干扰了你们家的正常生活了。
  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可以得知,这些打电话的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五)项。
  理应属于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可以进行报案,让那些人受到相应的惩罚。

  【法条展示】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法条释义:
  可以看到那些恐吓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第五项,
  你可以依据该法的77条进行报案;
  报案后,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查,会通知你们的。(78条)
  根据该法第97条,在公安机关对恐吓人处罚后,会告知你们的。(97条)

  第二,是否构成相应的犯罪?
  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不构成犯罪。
  1)虽然恐吓的内容有“砍掉我父亲的手跟脚.”,还有你父亲认为的“那帮小团伙敲诈```”,都不构成犯罪。这仅仅是犯意的流露,不是犯罪预备。

  犯意,就是说这人想犯罪的一个表达。一般来说不构成犯罪预备,更不会是犯罪的既遂。但是对于某些特殊利益的保护,这样的就算是预备了,甚至是犯罪的既遂。如煽动分裂国家罪等等。这是为了国家利益;私人利益不会这样的处理犯意。为什么呢?因为私人之间的一种恶语相向,是比较正常的——普通人嘛!!!(难免过火)

  2)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因此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就不能认定为犯罪。
  既然刑法没有规定一般利益不值得提前到犯意流露来予以保护,那么就不能用【刑法】来予以处置。

  法条展示:
  【刑法】
  【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
  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犯罪预备】
  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
  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
  除处罚。

  第三,你应该佩服你的老爸。因为他很镇定:不要管.他们不敢。

  第四,如果真的有欠债什么的,还是应该诚实信用一点的好。
  毕竟现代社会是信用经济的社会,也更是一个法治的社会。

  希望电话恐吓不要再出现;希望换你们家一个安宁!!!
  祝福你们!!!

回答2:

报警

回答3:

讨债的灰色手段。什么帮倒不用管它,
你需要证据,没有证据警方也不好处理它/

有债务能清就清了。人被逼到一定的程度能做出平时想不到的事。如果实在没有态度诚恳点,欠钱的是大爷这句话一旦失效,会被疯狂的反噬。毕竟忍耐到了极限人会变的歇斯底里

恶意欠款最容激化这类矛盾。

回答4:

1,一次两次可以不在意,三次,四次可要引起警惕,报警处理

2,电话录音最好

希望建议对你有帮助

回答5:

此事可报警,由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