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探索,是随着改革的起步、展开和深化而逐步进行的。要理解社会主义本质理论,需要对这一理论的形成过程作一考察。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初步基础。但由于受“左”的思想长期干扰破坏,长期忽视发展社会生产力,致使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快,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在沿海设立经济特区,开展对外开放。但是改革开放一开始,就遇到了姓“社”姓“资”的争论。对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中央到地方都存在严重的分歧。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开始思考并提出“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是基本理论问题。
1980年4月,邓小平在会见赞比亚总统卡翁达时说:“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同年5月,他在表态支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说:“社会主义是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理论上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么也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根据我们的经验,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政
策到底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在这里邓小平尽管没有从正面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但发展生产力和增加人民收入这两条标准,同社会主义标准论断是相通的,而且“社会主义本质”这一概念也首次提了出来。在反复思考这一理论问题中,邓小平得出了两个基本结论:第一,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第二,社会主义的目的是共同富裕。他说:“我们要发展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增加全民所得。我们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要防止两极分化。这就叫社会主义。”
邓小平把这两个思想概括为社会主义的两大原则:一是发展生产力,一是共同富裕。这两大原则的概括可以说是社会主义本质论断的雏形。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与此同时关于姓“社”姓“资”的争论严重困扰着改革的深入。要在实践上深化市场取向是改革,必须在理论上明确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这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问题。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在回答社会主义能不能搞市场经济时,对社会主义本质问题作了全面而深刻的概括:“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这里,邓小平把社会主义本质概念和它的完整涵义直接地联系起来,全面、系统、深刻地加以论述,标志着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成熟和完善。随后,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被写进了党的十四大报告,表明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已形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