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观点:不可能,也不会,纳税人的钱需要用到实处!不可能用来救助流浪猫狗!
为什么城市里会出现这么多的流浪猫、流浪狗?许多喜欢猫狗的人在购买之后,没办法继续饲养,就随便丢弃,如果没有这么多弃养,那还会出现这么多流浪猫狗吗?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做好自己的份内事,既然喜欢,就不要抛弃,而对于大街上的流浪猫狗,用纳税人的钱来救助?
简单来说吧!我们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比如公共设施,道路桥梁!贫困山区的扶持,教育经费的支出,以及我们自己强大的根本!根本就没有一分多余的钱来救助这些流浪猫狗。
其实现在对于流浪猫狗的处理,已经占据消耗了一些不必要的资源,现在大街上的一些流浪狗存在着不稳定的情况,会对小孩子,或者行人造成威胁,因此有时候进行流浪狗的捕捉也是占据资源的行为。
送到救助站?这流浪猫狗只会越来越多,根本就救助不完,为什么越来越多?还不是购买了之后没多久就弃养,不喜欢的人不会买,喜欢的人买了之后又不养,现在提这个又是什么意思呢?
占用公共资源,这是不可以的,我们需要把钱用到实处的地方太多了。
如果爱心人士有这种想法,那么请用自己的钱来进行救助,无论是成立什么公益基金也好,还是自己建立猫狗救助站,这些都没有人会有说法!
用纳税人的钱,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当然,如果爱心人士可以在自己纳税的基础上多加一项救助纳税,这也是可以的,但要说用其他纳税人的钱来做这个“公益活动”,那我想说还有很多更有意义的事情等着你去做!
想要减少流浪猫狗的数量,从源头控制就行,不弃养就是最好的控制办法,购买之后弃养,之后又花费公共资源去帮助,这就让人接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