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已过77周岁,被判处10年,5年以后才可办假释,可以提前办吗

2025-05-22 1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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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能!不要听所谓的“专家”胡说!基本的法律常识都理解错误!
  特赦,是对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一部的执行。
  假释是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特赦不是假释!特赦后剩余的刑期不再执行,而假释剩余刑期还要执行,还要接受社区矫正!
  一般假释需要执行过半,也确实有“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的规定,但是特殊情况是指基于国家政治、外交、国防的需要!
  高龄不属于特殊情况!如高龄,生活不能自理,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是不可能未执行过半即予以假释!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