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同类型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该另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从属权利要求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作了进一步的限定,所以其保护范围落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可以是对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也可以是增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可以对发明的方案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可以把发明的各种可能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在后续的专利无效中,当独立权利要求由于保护范围过大被无效掉时,从属权利要求这时可以提升上来做新的独立权利要求,不至于使专利那么轻松地被他人无效掉。
举例:
1、一种锅,包括锅体和锅盖,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的底部为平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平底的背面还阵列有多个锥形的突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锥形突起的高度在1cm至5cm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锥形突起的高度为3cm。
上述权利要求中1为独立权利要求,2、3、4分别为权力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
当有人检索到在该专利申请日前有平底锅这一公开的资料时,向专利局提起无效专利宣告,只宣告了权利要求1无效,此时,权利要求2便可以提升上来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 不至于使整件专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