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除非原被告之间签订的
合同
中将此
款项
界定为
借款
,否则不属于
借贷纠纷
。且
开发商
私自买卖
划拨土地使用权
是违法的。
2.反诉需要有明确的反诉请求,如果仅是针对
原告
诉求的辩解,则属于答辩的内容。如果反诉的话,需要想好了,如果不要地了可以反诉
合同无效
,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收取的款项;从目前看,如果还想要地,反诉没有合适的诉求。
3.
法院
说不一定受理可能是因为诉求问题,建议如果反诉请明确诉求。
4.法院对于
案件
的管辖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除非该法院全体
法官
达到回避条件,否则,无法转由其他法院处理。
5.“开庭再说”的说法有两种可能性,一,根据
证据规则
反诉需要在
举证期限
届满前提出,如果
被告
的反诉有明确的诉求,则“开庭再说”的说法可能使被告丧失反诉的权利;二,如果被告的反诉没有明确的诉求,仅为针对原告诉求的辩解,则“开庭再说”的说法并无不妥。
6.聘请
律师
的程序和
费用
需要与律师具体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