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方取保候审已到期,我方身体没康复怎么办,

2025-05-21 01: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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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打人方取保候审,说明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可以判缓刑。应判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回答2:

  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如果被打方觉得不合理可以向经办机关反映打人方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可,至于反映后经办机关是否撤销对打人方的取保候审取决于经办机关。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