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2025-05-20 12: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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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生育保险是由单位来交的,个人是无法缴纳生育保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根据《生育保险办法》:

第十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十二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十三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需急诊、抢救的,可在非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就医。

第十四条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

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回答2:

回答3: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2. 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 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 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 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 收款收据。

回答4:

回答5:

如果你是在职职工,用人单位会按国家规定为你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个人则不需要缴纳。缴纳比例各地略有不同,如果你没工作或是灵活就业者,则不能个人参保社保中的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个人不能参保也不能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