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在派出所签了个合同,到期不给,拿车抵债,我有权开他车吗

2025-05-14 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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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他人欠您的款项,若到期不归还,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归还欠款、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待判决生效后,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若合同中就抵押事宜作出明确具体约定,债务人逾期不归还欠款时,您无权开走车辆,只能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回答2:

这个是留置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