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包括办公室(正副主任),宣传科(正副科长),理论科(正副科长),新闻协调中心(正副主任),党教科(正副科长),文化事业科(正副科长),人事科(正副科长),文明办(正副主任)县委宣传部一般设一名正部长,副部长4-6名,其中一名副部长兼办公室主任,一名兼文明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