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经济纠纷——财产分配

2025-05-07 12: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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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关键看你说的那个协议的法律性质。
2、如果协议写明“老人死后如何如何”,那就是遗嘱。按继承法规定,遗嘱由他人代书本人签名,是代书遗嘱,需要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你说的情况符合法律要求,遗嘱有效。
3、如果协议写明“即日起如何如何”,那就是赠与。按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转移赠与物的权利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老人直到去世都没有实际转移赠与的房屋,到他去世后,赠与不得不撤销了。协议约定的赠与财产仍然是老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4、注意,前面说的都只针对老人自己的那一半产权,已去世的老太太的遗产另有处理办法。虽然遗嘱和赠与只能处分自己的遗产或财产,超过部分(老太太那部分)本应不发生效力,但既然老太太的全体继承人都在场参与了,那超过部分的性质就由遗嘱或赠与转变为老太太全体继承人分割其遗产的协议,仍然有效。

回答2:

1.象这样的财产纠纷,原则上所有继承人平分。
2.如果老人生前的协议,大家没有多大意见的话,应该继续有效。如果大家多数有意见,可以通过调节协调解决。
3.如果ABCDEFH对房产的分配有疑义,可以通过法院裁定解决。(法院也会根据遗嘱,老人生前赡养人出力的多少,多数人的合理意见等来协调解决)。如果有继承权的子女放弃财产的继承,问题就好解决了。
祝顺!

回答3:

1,47的房是要协议来处理的,因为有协议在

2,因为没有任何的凭据在,那只能是按法律上的继承权顺序来进行,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为继承人都是子女,所以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具体怎么分配要看你们自己了,也可以把房子卖掉,各得一份钱。一般不存在任何争议的情况就是均分了,如果存在争议,那就要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回答4:

基于你所述情形我作如下答复:
一、47平方的那套房产老人在世时已经作出了分割,该协议是具法律效力的,A称当初所放弃的是其父亲的部分所在权是无法律依据的,除非当初协议中有明确的约定。协议订立后该房产是否过户并不影响其效力。D可持原协议至法院诉讼确权,取得判决后至房产部门过户。
二、40平方的那套房产在无遗嘱的情况下,依据《继承法》法定继承。相关继承人可对该房产的继承份额先行协商,协商未果可诉到法院判决。对已经获得补偿的A应当少分,对获得房产的D可以不分。

回答5:

有析产协议的按协议执行,其他没有协议或遗嘱的部分,可诉讼按法定继承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