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小产权房公证处不予公证,劝你一个稳妥的做法:在条款上做些规定,让毁约方毁约成本大而放弃毁约。因为小产权房国家不支持买卖,如果将来房价涨了,有些不道德卖家会因利而反悔,这样去法院告的话,法院会判买卖无效而使卖方收回产权。但是协议上的其他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法院会予以保护。如果条款上规定卖家反悔的话,给予买家的补偿大于房屋差价收益,那么卖家还会去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