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已经退休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抗美援越的战友:抗美援越、对越自卫还击战的老兵,如果不是残疾军人的,退休后只有被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是和普通退休人员一样、社保局发放养老金的待遇。
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规定: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5~15%,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就是国家县市区级民政部门(今后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参战军人补贴,也是仅仅对于城镇、农村无业的参战军人才有发放的:你可以常见民政部2017年10月颁布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网页链接第四条规定: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
今年7月27日国家新组建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颁布的《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网页链接,也是沿袭了民政部一贯的规定: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