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侄子从公园小门出来,一个小年轻开着新买的电动车(技术和对车的性能都不熟)为了躲他操作不当自己翻车摔倒,两车无接触,我侄子好心把他送医院,对方家人来了说是他的原因,他花了两三千块。
这种事,如果不管,跑了也就跑了,这个我们不鼓励。但一旦接手了,除非能证实自己是无交通违章的,要不然,就得出医药费。
理论上说,如果轿车无违章,无接触摔倒,只能说明摩托车操作不当,自己负责,轿车施救是乐于助人。如果轿车有违章,则轿车是事故诱因,他需要负全责,你可能说没接触,但对方正是为了不撞你才造成自己的过重损失,是他道德高尚。
其实不管是南京彭宇,还是很多其它的涉车事件,都在这里很难定论。且,交警在多种判罚中,都有偏向弱者的一面,就是轿车有保险,能多担点就多担点!
乙方 现在身上有伤害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