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自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年票制
欠费车主需补缴年票费
为了彰显公平,在取消年票制后,凡是在2017年1月1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车辆,应当缴纳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年票费,缴费标准按2016年度的缴费标准执行。
我市将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定为年票费集中补缴期。在补缴期内缴清欠费的,免交滞纳金。逾期将由收费部门采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收滞纳金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