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月某日,某人失手将某某脸部划伤,某人已支付某某医疗等费用。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某人再赔偿某某4000元现金,某某及其监护人不在追究某人任何责任。双方签字(家长也要),日期。协议及收条保存2年以上。一般签字盖个手印就可以了。找见证人就找老师。去公安局搞什么。
不就划伤脸吗?收集好你给他4000的收据,或医院的票据等等证据,就行了。难道他还想吃你一世啊
这种协议建议委托律师代书为妥。
最好找证人,因为这种协议事后当事人容易以被胁迫或什么手段签的为由,要求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