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肯定是违法了。不过各省市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自己地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法律。不知道LZ所说烟台市这一做法是某个民政部门的规定还是整个市政府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如果是前者,某个民政部门自己的决定,而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违反了山东省的法律法规的话,那么可以将此民政部门列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有明确的人大制定带的法律法规对晚婚做出了闲着,那么就不属于老百姓自己能解决的问题了。只能看人大会议的时候能不能修改法规了。
所以主要问题在于山东省或烟台市有没有相关的法规文件规定必须晚婚,如果没有的话,该民政部门的行为是没有合法性的。您可以向拒绝给您签发结婚证书的民政部门的上一级民政部门申请复议或投诉。如果结果仍不满意可以以原民政部门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山东省或烟台市有明文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晚婚,那么就没有办法了,民政部门按规章办事,是合法的。即使该法规违宪,但我国目前也没有宪法诉讼,所以没有办法。实在想改法律,只能从人大代表这里想办法或者试试信访吧。但这样得不偿失,再等一年算了。
各个地区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情况、人口情况可以由政府部门颁布规章制度,规定本地区的婚姻情况。属于合法行为。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违法,山东省民政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