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经营损失如何确定

2025-05-24 11:48:2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第二十二条 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这个是没法说清楚的 你只能和拆迁单位交涉

回答2:

我想首先你需要把情况写清楚,其次拆迁补偿是对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在该宗地的相关权利进行货币补偿或置换补偿。如果是你租赁来用于经营的店铺处于拆迁范围中的情况,那么在我见到的所有事例中,都只是去找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协商赔偿了,大多是退还部分租金,有些租赁合同中明确了拆迁相关条款的甚至连租金都退不到。
在补偿款中,唯一与你有关系的是“安置补助费”,这笔款项补偿给现房屋使用者,不过很少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