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的经济

2025-05-10 12: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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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国时期,台江地区现代工业不多,主要以铁、竹、木行业为主的家庭手工业作坊。
据1949年有关资料记载,当时除福州电力公司及其铁工厂、广福兴、广福利机器厂、福州玻璃厂、蔡大生鞭炮厂、邱德康烟丝厂、美打、松茂、建德肥皂厂等几家小规模的近代私营企业外,私营个体手工业共有1496家,从业人员5341人,资金法币24.5274万元。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进行公私合营外,对私营个体经济采取鼓励、支持、扶植政策,私营个体工业企业得到很大发展。
至1953年12月,全地区私营个体工业、手工业户达到3590户,比解放初期增加1.4倍。
经过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以后,这些私营个体企业遂分别转为公私合营企业或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1957年全区组织手工业合作社(组)达122个,职工社员总人数达9737人,工业产值1366.5万元。
1958年,全民办工厂时期,台江区商业、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也组织各自的工业企业。
1958~1978年,台江区没有私营个体工业、手工业企业。
据1960年统计资料记载:全区共有商办工厂9家,1331人,年产值1149.42万元;粮食系统3家,686人,年产值324.40万元;民政系统10家,1505人,年产值607.96万元;公安系统1家,186人,年产值270.81万元;卫生系统1家,70人,年产值19.79万元。此后随着历次工业体制的调整,合并与归属划分等情况变化频仍。
文化大革命”期间,关闭自由市场,取缔个体小商贩。1972年,虽在排尾恢复农、渔民的“三小”市场,但全区农副产品供应紧张,商业经营萎缩情况未见好转。
1981年,台江区成立商业局。
至1990年全区部门办工业计有17家,职工1052人,年产值1089.89万元,利润32.6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03.50万元。
截止 2011年,三次产业比例为第二产业22.25%、第三产业77.75%;全区生产总值247.88亿元,比增13.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6.47亿元,比增22.3%;商品销售额727.11亿元,比增25.02%;工业总产值134.55亿元,比增15.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27.94亿元,比增15.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6.93亿元,比增7.1%;财政总收入21.48亿元,比增15.6%,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2.89亿元,比增20.9%;合同外资2.3亿美元,比增8.15%;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1.19亿美元,比增6.69%;出口总额12.21亿美元,比增65.17%;进口总额2.5亿美元,比增15.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21元/年,比增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