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此外,从维护权益受损一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特别规定了车主承担垫付责任的原则。车主承担垫付责任是指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事后,承担垫付责任的车主可向肇事司机追偿。
第二步:拿到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
第三步: 合理要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一、这个官司怎么打?
答:打官司的主要程序:
1、撰写起诉书;
2、列出证据清单;
3、到法院递交起诉书;
4、法院立案,缴纳诉讼费用(具体费用和诉讼要求直接相关);
4、法院向被告送达传票;
5、开庭;
6、判决或调解,等待结案;
7、送达处理文书。
二、能打赢吗?
答:只要楼主证据充足,要求合理、合法,当然会赢。
三、法律会如何处理他?
答:楼主所述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不涉及刑事问题,法院最终就是判决他赔偿楼主的损失。不会有其它的处理。
起诉肇事逃逸是需要支付诉讼费等其他费用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对方肇事逃逸,造成严重后果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且加重刑罚,先找交警部门或报警,如果诉讼,一般是能胜诉的,
如果致重伤,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如果这个司机有不动产,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官司是很可能打赢的。但是钱估计难要。
可以去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不过说不定你打官司花的钱还没你要回来的多。
现实就是如此,对你深表同情,祝你妈妈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