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证书是永久有效。
普通话证书是永久有效的,教育局人事科规定,2003年6月15日之前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仍然执行5年有效期,2003年6月15日之后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则无时限要求。
应试者经过测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即可获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证书内记录应试者的测试成绩和相应等级。
教资认定的普通话要求,一般要求是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
普通话等级证书是长期有效的。
1997年出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有效期为5年”,超过期限将重新考核认定。
2003年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正式),取消了关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有效期的提法,这就是说,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全国通用、无有效期限制。
自2011年起,普通话证书样式进行了改版,旧版中包含出生年月,新版取消;旧版无身份证号码,新版增加;新版增加测试时间。均盖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及测试中心的钢印。并由之前的本状改成纸状,且附有证书外壳。
普通话水平测试(PSC:PUTONGHUA SHUIPING CESHI)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 熟练程度的口语考试。考试形式为口试。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 每个级别再分出甲乙两个等次;一级甲等为最高,三级乙等为最低。普通话水平测试不是口才的评定, 而是对应试人掌握和运用普通话所达到的规范程度的测查和评定,是应试人的汉语标准语测试。
根据各行业的规定,有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如下:
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师范类专业以及各级职业学校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国家级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甲等,其他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达标要求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规定执行。 话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等表演、配音演员,播音、主持专业和影视表演专业的教师、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一级。
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如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等),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普通话水平应达标人员的年龄上限以有关行业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