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民诉问题

2025-05-21 1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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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题是甲乙之间的购销合同,所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并且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第二题中都可以作为管辖法院

我们老师讲合同的履行时也说得比较含糊,但是第一题中的情况老师讲相似的案例的时候好像是把它当做履行了合同的情况来看的
第二题我又仔细看了一下好像E区法院确实不是约定管辖法院
你这个题是司考真题吗?如果是查查别的书上的答案呢?
要不我再把它发给老师问问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