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因此,居间合同是可以与买卖双方都签订的。通常来说,居间合同是一份三方协议,是需要买卖双方和中介人签订的。
这样的合同只签一份,一般是不合法的,但是你也可以在合同上约定百合上一式一份
这个钱也分了,合同是没消了,需要签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要不然的话另外一方不承认的话也是没办法了
应该有法律效率。
但是,合同应该一式两份,二人各地一份才对。而且其中不该有违规违纪的行为,不然就是无效的。
任何合同都是双方或者多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至少要各方都有一份,否则合同无效。所以居间合同不能只签一份。